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蓉采贷”政策与“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相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通过“蓉采贷”与“蓉易贷”两项政策的衔接,进一步降低“蓉采贷”的贷款利率和贷款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了解,“蓉采贷”是针对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成都市确定的银行申请信用融资的一项政策。
而“蓉易贷”是成都市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而推出的一款政策性金融产品,采用“1+1+N”模式,包括一个风险补偿资金池、一个“蓉易贷”综合管理平台和N个“蓉易贷”服务中心。
为推动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和成都市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充分发挥“蓉采贷”与“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开展合同信用融资,降低贷款成本,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成都市财政局将“蓉采贷”政策与“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在贷款利率、贷款对象以及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衔接。
《通知》明确,将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1000 万元(含)以下的合同信用贷款,特别是单户贷款金额500 万元(含)以下的贷款纳入“蓉易贷”风险补偿范围。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增强融资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放贷意愿,撬动金融资源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
在贷款利率方面,《通知》规定,属于“蓉采贷”和“蓉易贷”共同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其融资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署日最近一期成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预计“蓉采贷”产品贷款利率上限将从目前的5.66%降至4.52%,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融资办理时限方面,《通知》指出,融资机构在中小微企业首次联系融资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申请,比原来办结时限提前2个工作日,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的时间成本,有利于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对纳入“蓉易贷”“蓉采贷”的逾期贷款,符合“蓉易贷”风险补偿条件的,由“蓉易贷”资金池按照应承担比例的60%对融资服务机构进行预补偿,剩余部分待最终损失确认后补偿。此举将进一步降低融资机构融资风险,促进融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放款力度,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通知》还通过统一宣传标识、扩容融资机构、强化数据共享等措施,进一步促进政策的落地落实。